2022 大法官釋憲:美國憲法不保障墮胎權?—保守派自由派糾纏 50 年,一次了解美國墮胎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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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吵了 50 年的墮胎權,這次有什麼不一樣?】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6207

【2022 年了,美國人到底如何看待墮胎?】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6212

📌2022/06/24 更新

美國最高法院(SCOTUS)以 5:4 決議,正式推翻 1973 年《羅訴韋德案 Roe v. Wade》判例,不再由聯邦憲法保障墮胎權。

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13 個州依其現行州法在 30 天內就會全面禁止墮胎(稱為「trigger bans」), 7 個州共和黨主政的州預期很快會通過禁止墮胎法,10 個州目前還是未知數,要等今年 11 月期中選舉結果,才會有較明確的是否禁止墮胎的討論。另有 21 個州(包含華盛頓特區 DC)應該會持續保障墮胎權。

資料來源:《華盛頓郵報》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politics/2022/06/24/abortion-state-laws-criminalization-roe/

2022.05.02 本週美國最熱議的話題莫過於墮胎權了,對,又是墮胎權!老實說,身為習慣自由社會風氣的台灣人、又沒有宗教信仰的我,實在沒有想到美國到現在墮胎權的討論還這麼有市場,不過婦女墮胎權的爭議的確是美國過去幾十年選舉一到,便會反覆冷飯熱炒的議題。

來龍去脈有點長,先講本次事件摘要:

本週一 (2022/05/02) 負責釋憲的最高法院流出一份機密初版意見書,大法官 Samuel Alito 主張美國聯邦憲法「並未」賦予聯邦政府權力凌駕於 50 州政府來「保障墮胎權」,保障墮胎權與否的法令細節應該回歸各州的民選政府與議員決定。

若這份意見書正式通過,將終結近半世紀以來由聯邦憲法保障墮胎權的現況,限制或禁止墮胎與否將交由各州自決,以各州現行的墮胎權法令來看,將有 23 個南方與中西部的保守州的反墮胎法立即生效,另有 3~5 個州的反墮胎法預計也很快上路。

新聞流出後美國國內的輿論沸騰,各個立場的支持者群情激憤,自由派聲嘶力竭反對,想當然耳保守派則喝彩叫好,那麼究竟這次跟以往有什麼不同呢?


美國討論墮胎權和反墮胎其實幾十年了,究竟這次跟以往有什麼不同呢?

這次外流的意見書草稿與過去半世紀的爭議最大的不同是:最高法院很有可能推翻 1973 年《羅訴韋德案 Roe v. Wade》判例,不再由聯邦憲法保障墮胎權。

事件從 2018 年密西西比州通過了《胎齡法案 Gestational Age Act》說起,《胎齡法案》禁止在懷孕 15 週後進行墮胎手術,即便是強姦或亂倫情形也不例外,法案通過後,該州僅存的墮胎診所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對密西西比州政府提出訴訟,質疑《胎齡法案》違反美國憲法。

該訴訟案經過地方法院、初級聯邦法院的裁決,均維持 1973 年《羅訴韋德案 Roe v. Wade》以及 1992 年《計劃生育聯盟訴凱西案 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後簡稱《凱西案》)的最高法院釋憲判例,認定《胎齡法案》違憲。而後密西西比州政府不服裁決結果,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 2021 年五月接受上訴、成立 No. 19-1392 號《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 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目前案件尚在審理中。

而這週一 (5/2),政治媒體《Politico》獨家報導了一份從最高法院外洩的機密初版意見書草稿,是今年二月由保守派大法官 Samuel Alito 起草、針對 No. 19-1392 號《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所出具的意見書,Alito 主要的論述是《羅訴韋德案》和《凱西案》的最高法院判例應該被駁回 (overruled),大法官應該專注在憲法的原意、將墮胎權的討論還給民選代表 (It is time to heed the Constitution and return the issue of abortion to the people’s elected representatives)。

簡而言之,Alito 認為美國憲法根本沒有提到要保障墮胎權,所以密西西比州的《胎齡法案》並沒有「違憲」,先前審理《羅訴韋德案》和《凱西案》的大法官過度解釋憲法、立論基礎薄弱,反而侵害了各州民選議員和聯邦參眾議員的對於墮胎議題的立法權,故應該推翻這兩案的判例。而且 Alito 的在意見書的用語十分強硬:

《羅訴韋德案》 從一開始便錯得離譜,立論基礎異常薄弱,且判決造成破壞性的後果。《羅訴韋德案》和《凱西案》實際上並沒有解決墮胎權議題的爭議,反而加劇了國家的分裂。 “Roe was egregiously wrong from the start. Its reasoning was exceptionally weak, and the decision has had damaging consequences. And far from bringing about a national settlement of the abortion issue, Roe and Casey have enflamed debate and deepened division.”

— 大法官 Samuel Alito, No. 19-1392 《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初版意見書 (2022 二月)

為什麼最高法院想推翻幾十年前的舊案判例?—《羅訴韋德案》和《凱西案》對美國墮胎權的重要性

說到這必須先回到《羅訴韋德案》和《凱西案》對美國墮胎權的重要性,由於英美法系 (Common Law) 又稱海洋法系,特點是反覆參考過去的判例 (precedent),以形成約定俗成、與道德民情接近的的法律(customary rules),由於憲法的地位高於其他所有法律,故後來當各州和聯邦單位提出與反墮胎相關的法案,各級法院最後都依據這兩案經過最高法院大法官釋憲的判例來裁決,保障墮胎權。

首先,1973 年《羅訴韋德案》正式裁定婦女墮胎的自由「屬於聯邦憲法保障範圍」,另外還提出著名的「三孕期 trimester 原則」:懷孕的第一孕期(第 1~12 周)由於胎兒不具有母體外存活性 (viability),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墮胎;第二孕期(第 13~28 周)由於墮胎對母體的風險較高,政府得以保護孕婦健康為原則,設下限制墮胎的規定;第三孕期(第 28 周之後)因為胎兒已經有母體外存活性,政府得以全面禁止墮胎,不過也應該保留以保護孕婦健康為優先的原則例外。除此之外,《羅訴韋德案》也裁定未來法院若在審查新法規時,應採取最高的「嚴格審查 Strict scrutiny」標準來判斷其是否違反三孕期原則。

而往後的 49 年至今,《羅訴韋德案》成為保障墮胎權的神主牌,各州所訂的反墮胎法大多在上訴至最高法院後,裁定違憲而不能實施,世界各國的人權、女權團體也常引用《羅訴韋德案》作為爭取合法墮胎權的成功案例。然而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拉扯並未停歇,保守陣營採取的策略是盡可能在符合《羅訴韋德案》判例下,針對婦女墮胎設置更多技術上的阻礙,例如時隔將近二十年後 1992 年的《凱西案》,賓州的保守派想出一招,要求孕婦於決意墮胎後,應有 24小 時的考慮期、且應取得丈夫或父母(未成年懷孕者)的同意,藉以增加墮胎行為的難度。

《凱西案》判決結果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是推翻「三孕期原則」,不再以孕期作為立法依據,亦即不管懷孕幾週,各州政府都可以想辦法限制妳墮胎;《凱西案》另一項保守派的勝利是把新墮胎法令的審查標準從「嚴格審查 Strict scrutiny」改為檢視其是否造成孕婦的「不合理負擔 Undue burden」,只要該法令對墮胎行為造成的不便在「合理範圍」,即表示未違反《羅訴韋德案》的判例,各州可以公告施行該法令而並未違憲,例如很多保守州以保障生命健康為由,提高墮胎診所的審核標準,讓診所數量變少、孕婦較難找到合格診所墮胎,等於大大鬆綁各州自行訂定反墮胎措施。

不過另一方面,《凱西案》的判例仍然承襲《羅訴韋德案》憲法保障墮胎權的基調論述,這也是為什麼這次《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意見書初稿中,大法官 Alito 指名《凱西案》需和《羅訴韋德案》一併推翻的原因。

在《凱西案》為反墮胎法案開了一條路之後,過去三十年來南方的保守紅州更積極想各種辦法來阻礙墮胎,例如 2021 年 9 月德州上線的《德州心跳法 Texas Heartbeat Act 》就非常有創意(📌延伸閱讀:迷因行銷 |對抗德州反墮胎心跳法案| My Body My Choice 維護墮胎權行動),德州政府授權私人民事訴訟權利,任何一個美國人若看不爽懷孕 6 週以上的墮胎,都可以根據《心跳法案》在民事法庭上向墮胎服務提供者、醫生、所有提供墮胎幫助的人求償 1 萬美元,也就是說,診所員工、鼓勵孕婦墮胎的親朋好友、甚至送孕婦去診所的 Uber 司機都可以被任何一個路人起訴求償 1 萬美元。

而這次的案件主角密西西比州的《胎齡法案》則是演都不演了,直接禁止在懷孕 15 週後進行墮胎手術,州長 Phil Bryant 在簽署法案時直白地表示:「我致力於讓密西西比州成為全美國對未出世的孩子來說最安全的一州,《胎齡法案》便是其中一個手段。 雖然依循前例密西西比州政府被告是意料之中,不過對的事值得努力,所以要告就來我沒問題! (I am committed to making Mississippi the safest place in America for an unborn child, and this bill will help us achieve that goal. We’ll probably be sued here in about a half hour, and that’ll be fine with me. It is worth fighting over.) 」 他打的如意算盤是現任九位大法官保守派佔多數,川普上任後提名了三位保守派大法官,目前共和黨和民主黨提名的大法官人數比是 6:3,很大機會做出劃時代(回到 50 年前)的有利裁決,他本人也會在歷史畫下一筆。


推翻美國 50 年來承認墮胎權的最高法院意見書到底說了什麼?

文章開頭我說過,實在很難想像到 2022 年了美國還能吵反墮胎議題,於是我最好奇的便是這次意見書中大法官如何論述,以支持反墮胎法案合憲又合情合理的觀點。過去墮胎權與反墮胎爭議的癥結點往往是在「胚胎 embryo/胎兒 fetus 什麼時候算是人?」,保守派認為受孕的那一刻便是有生命權、應受法律保障的胎兒,自由派則以維護母親的選擇自由為優先,例如《羅訴韋德案》的論述邏輯則是「三孕期 trimester 原則」,是否具有母體外存活性 (viability) 是判斷是否應該優先保障生存權。

回到這次事件本身,讓我們來看看這份《Politico》獨家取得,極有可能推翻美國 50 年來墮胎權議題的最高法院意見見書草稿說了什麼吧!

墮胎權本不屬於聯邦憲法範疇,應留予各州人民自行決定

憲法沒有任何提及墮胎權,也沒有任何一處可引伸解釋應保障墮胎權…… 完全沒有!連州憲法都沒有!除此之外,一直到《羅訴韋德案》裁決的前幾年,聯邦或州的各級法院都未曾承認墮胎權,所有法學專論都未提及墮胎權。 The Constitution makes no reference to abortion, and no such right is implicitly protected by any constitutional provision…. Zero. None. No state constitutional provision had recognized such a right. No state constitutional provision had recognized such a right. Until a few years before Roe was handed down, no federal or state court had recognized such a right. Nor had any scholarly treatise of which we are aware.

— 大法官 Samuel Alito, No. 19-1392 《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初版意見書 (2022 二月)

Alito 意見書中論述的主線是:墮胎權本不屬於聯邦憲法範疇。從正面看來,原始聯邦憲法條文並未提及墮胎權,亦沒有任何條文有足夠證據衍伸出聯邦政府應保障墮胎權,也就是說,墮胎從未被視為是憲法權利的一部份;從反面看來,Alito 同時列出共 31 頁長的附錄,包含各州在 19 與 20 世紀中葉訂定的反墮胎法令,證明墮胎行為反而是不少法律明文規範的犯罪行為,亦代表長久以來美國的民情是反對墮胎行為的,故 1973 年《羅訴韋德案》判決其實是橫空出世,並未慎重考慮美國的傳統,判決有瑕疵。

除此之外,他也強調大法官的角色是專注在聯邦憲法層面的解釋,至於判決結果出爐可能對社會大眾造成的影響,本來就不屬於大法官的授權範圍,他們不會去衡量、也不應該將其納入案件的裁決。反之,若社會大眾對保障墮胎權或反墮胎法案有意見,應該積極參與公民活動,透過遊說、投票或是競選民意代表來影響立法。意見書中甚至特別強調,各州現有的反墮胎法案事實上已經反映民意,甚至統計資料顯示,女性登記投票和實際投票的人數向來都高於男性,以全國最近的一次大型投票(2020 年 11 月)為例,密西西比州有 51.5% 人口是女性,而實際參與投票者更是有 55.5% 是女性,代表《胎齡法案》背後有足夠的女性民意基礎。

推翻《羅訴韋德案》和《凱西案》判例的合理性

Alito 在主張推翻《羅訴韋德案》時多次使用「錯得離譜 egregiously wrong」來形容該判例,這可不是隨便選的誇飾用語,而是引用另一位保守派大法官 Brett Kavanaugh 在 2020 年在 No. 18–592 案意見書上的用語,Kavanaugh 在該份意見書表示最高法院在 1944 年《是松訴合眾國案 Korematsu v. United States》與 1896 年《普萊西訴佛格森案 Plessy v. Ferguson》的判例「錯得離譜 egregiously wrong」,《是松訴合眾國案》裁定美國在第二次大戰期以國家安全為由,強制日裔美國人從太平洋沿岸軍事區搬離的命令合憲,而 19 世紀末的《普萊西訴佛格森案》則是裁定南方保守州實施種族隔離合憲,因為「雖隔離但平等」。

這兩案的判例在現在的角度看來當然是非常荒謬又「錯得離譜 egregiously wrong」,不過 Alito 這次刻意引用 Kavanaugh 的用語,一是把《羅訴韋德案》的判例拿來和這兩案相提並論,藉以強調過去的判例當然有可能漏洞百出、不合時宜,二是表態「推翻判例」這件事並非不尋常,推翻《是松訴合眾國案》和《普萊西訴佛格森案》這兩案是體現美國價值的全體國民共識,自由派也拍手叫好,而今不能因為自由派反對推翻《羅訴韋德案》,就說「推翻判例」這件事不合理。

出人意表的觀點與強硬態度

再來是 Alito 在指出《羅訴韋德案》的立論漏洞時,還援引了不少出人意表的觀點。首先, Alito 提到墮胎權過去其實一度和敏感的種族議題有關,早期墮胎權的支持者有一部分是基於惡名昭彰的優生學而支持的,由於有非常高比例的墮胎是來自非裔美國人,這些《羅訴韋德案》的支持者事實上是為了抑制非裔人口的成長,意思就是保障墮胎權其實不若自由派認為地「政治正確」。

Alito 還提到過去 50 年美國社會民情的開放,使非婚內懷孕不再是禁忌,而且陸續已有許多法令和社會福利政策來保障婦女和小孩的權益。另一方面,目前 50 個州都有所謂《安全港法案 Safe-haven laws》,《安全港法案》是讓無力扶養小孩的父母一個選項,可以匿名將新生兒留予州政府,由州政府擔任監護人進一步安置。簡而言之,Alito 認為既然已有許多方案可提供養育小孩足夠的支援,墮胎更顯得沒有必要,而這個論點則與川普任內提名的最後一位保守派大法官 Amy Coney Barrett 相吻合,Barrett 為著名的自由派大法官 Ruth Bader Ginsburg 席次的繼任者,她本人為虔誠的天主教徒,育有 7 個孩子,且其中 2 位即為領養子女。

此外,魔鬼藏在細節中,另一個很值得觀察的地方是不少報導特別點出細微的用字差異,例如本次主筆的大法官 John Alito 使用過去具有負面、非法語意的「為人墮胎者 abortionist 」稱呼執行墮胎的醫護人員,然而過去當大法官主席 Roberts 在偏向自由派投票時,多數是使用較中性的「墮胎提供者 abortion providers」;還有像是前段引述 Alito 認為《羅訴韋德案》保障墮胎權根本沒有法源依據時,甚至還用了「完全沒有! Zero. None.」等強硬的用語。類似的例子還很多,總而言之, Alito 在整份意見書中的用字遣詞偏向尖銳且立場鮮明。


最高法院洩密事件是真的嗎?釋憲案正式公布後立刻迎來的衝擊

最高法院大法官意見書草稿提前流出在美國歷史上其實前所未有,週二最高法院大法官主席 John Roberts 中證實了該文件的真實性,但表示它並不代表法院的決定或任何成員在此案中的最終立場,然後嚴詞聲明文件外洩的嚴重性,稱洩密行為是背叛 (betrayal) 最高法院的機密性,而且會重重損害釋憲的公信度,並表示會積極展開調查找出洩密者。目前對於洩密者身份眾說紛紜,最直觀的猜測是民主黨不滿判決,才故意流出文件,企圖用輿論影響案件判決,然而也有陰謀論指出,可能是其中一位保守派大法官欲陣前倒戈,於是流出文件造成輿論譁然,以利自己的意見辯護,或是共和黨刻意而為,以對保守派大法官施加壓力,確保他們在案件審理的關鍵時刻不會跑票。

接下來 No. 19-1392 號《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預計在六、七月正式投票編修之後公告,各方消息指出大勢底定,應該是推翻《羅訴韋德案》定了,除了主筆 Alito ,共和黨提名的四位大法官 Clarence Thomas、Neil Gorsuch、Brett Kavanaugh、Amy Coney Barrett 去年十二月已經投票支持,另外三位民主黨提名的法官 Stephen Breyer、Sonia Sotomayor、Elena Kagan 不意外會反對。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大法官主席 Roberts,他雖然是共和黨總統小布希提名的,但是屬於溫和保守派,過去在大法官共和:民主還維持 5:4 時,他時常成為關鍵一票、並不一定偏向共和黨,他也曾表示《羅訴韋德案》作為前例不應該被推翻,不過因為這次自由派即使算入他,仍然差保守派一票,除非有共和黨提名陣前倒戈,依過去的紀錄恐怕不太容易。

而若《羅訴韋德案》確定推翻,依現況有 23 個州即限制或禁止墮胎,而依 2019 年的人口統計,全美有 58%、四千萬育齡女性住在這些州將受到影響。

美國各州墮胎法案現況,紫色的 23 州為推翻《羅訴韋德案》後即刻限制或禁止墮胎的州。資料來源:《Politico

美國的民意比你想得拉鋸

《Politico》獨家新聞一出,不意外輿論沸騰,不過這就牽涉到一個問題:美國人到底是怎麼想的?

偏保守派的《Fox News》引用了權威民調機構《Gallup》2021 年的調查,回答墮胎行為「道德上可接受的」民眾佔 47%,創下歷史新高且首次超過回答「道德上不可接受」的人數。資料來源:《Gallup
偏保守派的《Fox News》引用了權威民調機構《Gallup》2021 年的調查,32% 民眾表示任何情況下墮胎都應該合法,48% 民眾表示只有在某些情況下應屬合法,另外也有 19% 民眾認為在任何情況下墮胎都不應該合法。資料來源:《Gallup

不可否認的,這個議題正反方至今仍是五五波,民意的確很拉鋸。另外從調查可以看出,1990 年代與現今相比反而社會風氣較自由開放,認為墮胎非法的人數最低甚至只有 12%。不過近三年來,表示任何情況下墮胎都應該合法的民眾日漸攀升,2021 年的調查,回答墮胎行為「道德上可接受的」民眾佔 47%,創下歷史新高且首次超過回答「道德上不可接受」的人數 (46%)。

此外,墮胎權的支持和反對陣營除了和自身的政治傾向十分接近,性別、有無大學學歷和年齡也有明顯差異:

可以看出民主黨和獨立黨派支持者、女性、年輕人、大學畢業生與政治自由派大多「Pro-choice」支持墮胎權。資料來源:《Gallup

另外,若把問題聚焦在《羅訴韋德案》,54% 的民眾認為應該維持該案的判例,僅有 28% 認為應該推翻,顯示多數民眾對墮胎權由聯邦保障的現況感到滿意,如同前述,保守州在這個前提下,依然通過了不少提升墮胎難度的法案,例如密西西比目前就僅剩一家合法的墮胎診所,並非由聯邦保障墮胎權就能任意尋求墮胎。

資料來源:《The Washington Post

保守派歡欣鼓舞 

由於這次是保守派的一大勝利,目前政治人物多以譴責洩密為主,例如台灣人熟悉的共和黨挺台參議員 Marco Rubio ,立刻出來發言指責本次洩密乃民主黨輸不起的陰謀,企圖以輿論影響最高法院的決定。本週他也乘勝追擊,在參議院提出《停止給予企業的激進策略稅務優惠 No Tax Breaks for Radical Corporate Activism Act》,特別點名像是 Citi、 Apple、Levi’s、Amazon 等大型公司目前設有公司福利,補助員工從不能墮胎的州到能墮胎合法的州時的旅費,若他的法案通過,這類的費用將不得折抵報稅。

(Evan Vucci | AP file photo) Supporters cheer as then-President Donald Trump speaks during the annual "March for Life" rally on the National Mall on Jan. 24, 2020. Sen. Mike Lee and Mitt Romney helped reintroduce anti-abortion legislation ahead of this week's March for Life.
保守州如猶他州,2021 年支持反墮胎的標語是「NOT Your Body, Not Your Choice 不是你的身體、不是你的選擇」、「小孩不是選擇 A Child not a Choice」《The Salt Lake Tribune

自由派繼續奮戰

報導一出,本週立刻引發支持墮胎權的一方上街抗議,我身邊也有不少在德州唸研究所時的同學在社群媒體大聲疾呼,尤其這週末 (5/7) 是德州州內公投案和州議員補選的投票日,除了持續關心釋憲案,支持墮胎權的人也紛紛出來為自由派候選人拉票,那也來讓我們看看自由派的論述與口號吧!

★ 前情提要:〈迷因行銷 |對抗德州反墮胎心跳法案| My Body My Choice 維護墮胎權行動〉 

📣「我的身體我的決定 My Body, My Choice」

「我的身體我的決定 My Body, My Choice」最早是 1960 年代女權運動興起時的口號,後來被各國女權主義者爭取墮胎權時沿用,然而最近兩年在疫情期間,美國反對戴口罩的群眾刻意使用相同口號「我的身體我的決定 My Body, My Choice」來反制公共場合的口罩禁令,而這些反對戴口罩的民眾,傳統上是大多屬於保守派,於是近期支持墮胎權的抗議浪潮,出現了不少以口罩為題的發聲,像是擅長寫作道德爭議主題、暢銷小說《姐姐的守護者》作者 Jodi Picoult 反諷:「讓我搞清楚,所以我不能叫你在疫情下戴口罩,但你卻可以要我懷一個我不想要,或是有高度生產風險的孕(而且,我得獨自承擔扶養小孩的財務壓力)?噢,還真是酷」

📣美國沒有全民健保給付生產費用,亦沒有有薪產假和育嬰假

除了「My Body, My Choice」,最常見的爭取墮胎權運動標語是點出美國生產的費用高昂,美國並沒有全民健保,以北加州醫院為例,單算孕婦住院生產的帳單就高達 $46,000 美元(折合台幣 $128 萬),若無公司和保險公司給付,孕婦與家屬只能努力和醫院協商還款,即便如此,再怎麼協商都可能須自負萬元以上。此外,美國是唯一一個沒有法定帶薪產假的OECD 高收入國家!美國並沒有聯邦層級的有薪產假和育嬰假,保險、產假、育嬰假都得看各州政府是否有立法保障,或是孕婦的雇主是否提供福利,根據 2020 年美國勞動部的調查,全美僅有 21% 的勞工享有有薪產假和育嬰假

爭取墮胎權運動的貼文 – 「只有美國能一邊逼妳生小孩,一邊逼妳自行負擔幾萬元的生產費用,而且,還不給妳產假。」。來源:Womensrights_news 

📣禁止墮胎對少數族裔衝擊最大

根據 2019 年墮胎合法的州登記在案的墮胎案顯示,不同族群間每一千人女性之中取得墮胎的數量差異大,例如非裔是白人女性的四倍。資料來源:《Politico

墮胎權的討論時常不得不挑起種族議題,根據 2019 年墮胎合法的州登記在案的墮胎案顯示,不同族群間每一千人女性之中取得墮胎的數量差異大,例如非裔是白人女性的四倍,每一千位非裔女性有將近 24 位在 2019 年選擇墮胎。這樣種族差異行之有年,如前述,大法官 Alito 在本次意見書中甚至提出「保障墮胎權過去是種族主義人士刻意想抑制非裔人口」,不過這樣的說法時至今日明顯過時,近年來當自由派爭取墮胎合法性時「反墮胎是種族歧視 Anti-Abortion is Racist」,反墮胎禁止的不是墮胎行為,而是「安全的」墮胎行為,若《羅訴韋德案》確定推翻,可以想見其中尤以非裔社群受到的衝擊最大。

📣推翻舊案的先例一開,其他自由派主張可能岌岌可危

最後,目前自由派輿論最擔心的,事實上是 Alito 的主要論點「憲法沒有任何提及墮胎權,也沒有任何一處可引伸解釋應保障墮胎權」,自由派認為若這次的意見書照案通過,對未來有相當的危害,例如憲法本來也沒有任何明文提到任何保障非裔和婦女參政權之處,後來隨著時代演進才透過新法訂立和釋憲做出改變,例如承認同性婚姻應受聯邦法律保障的《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 (Obergefell v. Hodges)》其實也是 2015 年才由最高法院釋憲,若本次開了先例推翻《羅訴韋德案》,未來的討論可能更有爭議。

Alito 意見書中論述的主線是「墮胎權本不屬於聯邦憲法範疇。」,認為此說法不合理的墮胎權運動標語 – 「Alito 先生,你知道還有什麼是憲法沒有提到的嗎?種族平權、非裔與女性投票權、消除種族隔離、LGBTQ 族群權益(包含結婚權與跨種族婚姻)。但,是的,這些所有權利先前都由最高法院(SCOTUS)判例確立了。」。來源:Feminist

僵持不下的墮胎權,正反雙方接下來又怎麼樣呢?

美國墮胎權與反墮胎議題能糾纏五十年,不意外地有民意基礎與市場,保守派自由派的兩極化,也讓應該人權、生命健康、應該理性的議題,淪於互不相讓和灑狗血。

目前,反墮胎方準備歡慶五十年來的勝利,督促州議會加緊通過限制墮胎的法令措施。

支持墮胎權方目前一方面積極提醒民眾,目前此法案「尚未生效」,如有墮胎的需求,目前全美都還是合法的,一方面在各州發起遊行抗議活動。聯邦層級的遊說重點是尋求國會立法,雖然最高法院目前有六席大法官是共和黨提名的保守派,但參眾議院兩院的多數黨都是民主黨,未來可以密切注意國會是否會提出聯邦角度的反制法案。此外,還出現增加聯邦大法官席次的主張,目前聯邦大法官席次為九席,任期是終身制,川普任內又才剛提名了三位保守派,使得保守對自由派是六比三席大幅優勢,故有許多自由派支持者投入修法,希望將大法官席次增加為 13 席。

此外,今年 11 月將登場的美國期中選舉,墮胎權是其中一個影響選情的關鍵議題。在通膨高漲和景氣轉弱之際,美國人對主打經濟牌的共和黨期待較高,根據各方民調,共和黨很有可能今年將在眾議院取得多數席次,亦很可能進一步拿下參議院多數黨地位。

然而,儘管《Politico》最高法院意見書初稿洩密的報導在上週出刊至今,民主黨和共和黨民調尚無明顯變化,但若六、七月最高法院判決正式出爐推翻《羅訴韋德案》,各界預期將激起民主黨支持者的動員。期中選舉的投票率以往相較於總統大選的投票率向來低上許多,在此情況下,兩黨均需努力催出基本盤投票率,在疫情趨緩、BLM 等種族敏感議題降溫下,民主黨苦無催票利器,而近期墮胎權的討論無疑為期中選戰提供了創造聲勢的材料。這也是為什麼目前共和黨的策略是對此案保持低調,希望將重點放在「調查洩密」本身,以免進一步造成選民反感。

美國墮胎權與反墮胎議題能糾纏 50 年,是因雙方均有民意基礎與市場。保守派、自由派的兩極化,也讓應該理性討論的人權、生命健康等議題,淪於互不相讓和灑狗血。可以預見的是,在民意如此拉鋸的情況下,墮胎的合法與否在短期之內仍是美國政治角力之地。

3 thoughts on “2022 大法官釋憲:美國憲法不保障墮胎權?—保守派自由派糾纏 50 年,一次了解美國墮胎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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